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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17-10-19

                                                                                                          民建韶关市委委员、民建浈江二支部副主委 黄乐闻
   
        摘要:党外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人民政权的重要力量。加强党外干部综合学习能力、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廉洁从政能力和民主监督能力是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党外干部;能力建设
        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据统计,我市共有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九三学社六个民主党派,根据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6月底,共有党派成员2269人,基层组织114个和1个县级委员会。
        党外干部从政,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是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能力建设,对于发展多党合作事业、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要意义。
       新形势下加强党外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全国第二十次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正确处理我们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保持和促进我国党政关系和谐,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要从实现统一战线持续发展的高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努力培养一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改革开放、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扩大民主,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十分重大,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各级干部,包括党外干部共同去组织、去实施、去努力,才有可能完成。
        党外领导干部作为国家干部队伍的一部分,其综合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党外领导干部作用的发挥,影响到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进程,影响到多党合作事业和统一战线工作的发展。因此,加强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日益成为多党合作和统一战线的重大课题,也是各级党委和党委组织、统战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的问题。
       当前党外干部能力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世纪新阶段,党外干部能力建设问题得到了各级党委以及党外干部的高度重视,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具体的实践,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相较于中共党政领导干部能力建设来说,党外干部特别是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不够具体、明确
      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概括了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不断提高的“五种能力”:即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则要求党外代表人士必须具备“四种能力”:即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合作共事能力。相较于中共领导干部“五种能力”,当前我们对于党外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缺乏必要的、系统的研究,仍然没有一个具体的要求和明确的内容,对党外领导干部应具备什么样的能力素质没有统一标准,不利于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
        (二)针对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系统的工作机制尚未建立
       客观地说,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对于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是非常重视的,对于如何加强党外干部能力建设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广泛的实践,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正是由于没有对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具体、明确,因此各级党委及组织、统战部门都未能够真正地从实践上形成一套关于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科学系统的工作机制,导致工作开展起来存在着一定的模糊性和随意性,直接影响了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工作的成效。
        (三)一些党外领导干部自身对加强能力建设把握不够准确
      由于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不够具体、明确,党外领导干部对其能力建设的内容和要求同样是比较模糊的,对如何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缺乏准确的把握,因而只是被动地接受有关方面的业务培训,或是组织考验、岗位锻炼等形式来提高自身素质能力,达不到科学合理、系统全面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目的。
党外领导干部自身能力素质发展不平衡

 党外干部一般属于专业性的人才,不少人还是行业领域内有影响、有建树的专家在成为领导干部前,他们从事的是大多是本专业领域的工作;在走上领导岗位后,一般多是担任副职职务,负责的只是本单位本部门一个方面的工作,缺少多部门、多岗位锻炼的经历,导致自身能力素质发展不平衡,较大程度上存在着本职专业领域内的专业知识能力较强,综合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弱的现象,驾驭全局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当前形势下加强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思路对策

中共中央出台了《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这是中国首个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专门纲要,是指导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在统一战线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这也为我们系统、全面地推进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创造了条件。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水平,推动党外干部在发展多党合作事业、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的伟大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不断开创多党合作事业和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
       (一)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实施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工程
        一是进一步明确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内容和要求,为全面加强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指明方向。前面说过,中共中央已经对各级中共领导干部提出了“五种能力”的要求,对党外代表人士也要求应当具备“四种能力”,但能力建设内容和要求仍需进一步具体化,为地方党委全面加强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指明正确的方向,让广大党外领导干部对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有一个准确的把握。二是进一步落实文件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始终贯彻落实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加强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提供依据。2001年11月至2012年12月期间,以中共韶关市委名义印发、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的实施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中央5号文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共韶关市委政治协商章程》和《中共韶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有助于加强对党外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协商会制度、通报会制度、民主党派负责人暑期座谈会制度、党政班子领导成员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交友制度、市党政领导调研考察邀请民主党派主委参与制度、特约员工作制度等七大制度的制定,可见市委市政府对党外干部的高度重视,也进一步体现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壮大。为此,要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统战部门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即党外领导干部集中的部门)和党外领导干部配合参与的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工作机制,把加强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政治性工程来抓,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全面推进党外领导干部能力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三是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大力支持党外领导干部加强能力建设。党外干部作为国家干部队伍中的特定群体,他们的成长进步离不开党委和组织、统战部门的关心支持。因此,各级党委和组织、统战部门要尽可能地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支持他们放心大胆地工作,在工作和实践中不断锤炼能力、提高素质、增强本领。一是在政治上要充分信任。要树立“党内干部党外干部都是党的干部,党内人才党外人才都是党的人才”的观念。在实职安排与政治安排方面,我市各党政机关均配有党外干部任职,全市副处以上党外干部(含兼职)有86人。二是在思想上要积极引导。要把对党外干部的培训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着力提高党外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自2006年起,我市连续多次和组织部门联合选派优秀党外干部下县挂职锻炼;2013年9月底,与市委组织部联合选送的6名优秀年轻党外干部(其中党派成员4名)赴县(市、区)乡镇挂职,首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基层”挂职锻炼。通过强化实践锻炼,切实加强党外领导干部的多岗位锻炼,让他们在实践中拓宽视野、丰富阅历、提升素质、锤炼能力。我市自2002年市社会主义学院挂牌成立起,每年举办一期党外干部培训班,每年各选送2—3名党外干部参加省社会主义学院党外中青班和党外副处级干部培训班,经过多年有计划、有层次地物色、培养党外干部,目前,县级党外后备干部数量充实,合计副科以上党外干部有307人。三是在工作上要大力支持。通过帮助民主党派解决实际困难,在工作经费上为民主党派增加经费,在工作用车上为党派机关争取车编,切实保障民主党派的权益。   
       (二)党外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岗位责任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下多党合作事业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需要,各级党外领导干部应主动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能力,使自己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体现更大的价值。
       1.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掌握学习方法和要领,提高综合学习能力。对于党外领导干部来说,学习既是工作岗位的需要,也是个人发展的需要,更是一种政治责任。提高综合学习能力有多种途径,一是要努力培养浓厚的学习兴趣,树立终身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的理念。二是要掌握学习的方法和要领,切实提高学习效率。三是要立足岗位实际,明确学习内容,增强学习实效。作为党外领导干部,主要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岗位业务、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国际经济贸易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等的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增强用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和实践的本领。
       2.牢固树立“讲政治”的理念,增强政治敏锐感,提高政治把握能力。江泽民同志说过:“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讲政治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包括党外领导干部的一个基本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的必然途径。各级党外领导干部一定要牢牢树立“讲政治”的理念,加强政治理论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政策和基本经验,坚定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立场,在政治方向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坚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模范、拥护社会主义的模范、拥护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模范。
       3.加强工作实践,在工作实践中增长才干和胆略,提高组织领导能力。党外领导干部的组织领导能力如何,不仅关系到其自身的形象,也关系到其所在部门工作开展的效果,关系到党的干部工作的成效,要把工作岗位当作提升能力的“主战场”,通过积极的工作和努力的实践,有效增强自己的组织领导能力,更好地适应领导岗位的需要。
       4.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关系,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加强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合作共事已经成为“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主要形式,成为民主党派履行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途径和体现。作为一名党外领导干部,首先,要自觉服从党的领导,增强肝胆相照观念,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委的决定;其次,要真诚地与党内、党外干部结交朋友,这是搞好合作共事的有效途径;再次,要虚心向党内外的同事们学习请教,坦诚交流思想和学习、工作心得,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不断增进彼此间的沟通和互信,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夯实合作共事的群众基础和感情基础,增强合作共事实效。
       5.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高廉洁从政能力。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权力、金钱、荣誉等等的诱惑很多,稍有不慎,就会误入歧途。面对诱惑,党外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不放松对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切实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思想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防线,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和勤政廉政的为政观念,坚决抵制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不断提高廉洁从政的能力和水平。
       6.增强主人翁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高民主监督能力。邓小平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中提出:“所谓监督来自三个方面: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监督。”提高党外人士民主监督水平,是巩固多党合作、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内在要求,这种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党外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民主监督意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敢于发表不同意见,敢于坚持正确意见,敢于提出批评意见,切实提高自己的民主监督能力,真正做到“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
       四、总结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几十年的实践证明,这个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植于我国土壤,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鲜明特色。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体现这项制度的效能,着力点在发挥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习近平强调,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是统一战线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而统战工作是全党的工作,必须全党重视,大家共同来做。要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工作力度,努力培养造就一支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较强代表性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