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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讨

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问题研究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17-10-19

                                                                                                                              肖  瑜

(民建韶关学院支部  韶关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广东韶关512005)
 

    摘要:党外代表人士是指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界、宗教界、新的社会阶层以及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士,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施行者和推动者,因此,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工作是统一战线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优秀党外人才的不断涌现和成长是实现统一战线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要以增强素质和提高能力为核心,切实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关键词:党外代表人士 基本特点 队伍建设 培养选拔 
         党外代表人士是指中国共产党以外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界、宗教界、新的社会阶层以及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一定代表性的人士。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是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重要基础,是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党外代表人士及其后备队伍,直接关系到党与党外人士合作的水平,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关系到统一战线的持续发展。因此,我们要充实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加大对重点人物培养的力度,培养出一批各领域的代表性人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为统一战线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一、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基本特点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不断壮大,文化、年龄、界别结构和社会影响力都有明显改善。大多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较高的文化专业知识和一技之长,高学历、高职称者居多,除私营企业者和自由职业者外,大部分是从知识分子队伍中来的。行业分布愈加广泛,各行业的专家、单位的骨干和企业精英都有,且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因为各民主党派在发展新会员的过程中,也注意发展对象的文化素质、年龄结构、参政议政能力。在新会员发展中,能注意对象的文化素质,一般从大专以上的人中选择。对事业有成、其他素质好、社会影响大的可以适当放宽到高中(含中专)毕业。在发展新会员时,也注意年龄结构。一般从30岁至50岁左右的人士中选择。年龄太轻,则履历浅,经验不足;五十岁以上,容易造成老龄化的倾向。另外,要求他们注重自身社会形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国家建设和公益事业等。当然,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各种思潮和观念也冲击着党外人士,使他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文化理念等呈现多元性、复杂性和活跃性的倾向。少数青年党外人士自我表现突出,功利倾向不断增加,价值观念日趋多元,会员个体之间差异很大。但是,大部分党外代表人士还是关心和热心祖国,有较强的爱国热情、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在参政议政上希望有更多、更有效的参政形式和途径,对参政议政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要求也越来越强烈,希望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干,更广泛、更平等地参与到国家和社会事业管理中来。
         二、提高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级统战部门应坚持打基础、重培养的方针,在培养培训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整体素质。对党外干部的培养教育,也是党的干部培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党外干部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常规性工作。
         首先,党外代表人士作为政治性人物,最根本的是政治标准,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必须突出政治引导,帮助他们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还要加强形势任务和理论政策的学习,合作共事的传统教育,参政议政和领导科学艺术等知识技能的培训。针对不同界别、不同层次的不同需求,科学设置相应的培训内容,帮助他们努力成为本界别、本领域的优秀人才。积极探索和推进既与社会多元化发展趋势相适应,又被党外代表人士乐于接受、灵活多样、更有实效的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党外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在教育培训的内容上,要认真组织党外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 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多党合作的光荣历史和老一代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与中国共产党真诚合作的优良传统,教育和帮助党外干部在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问题,始终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为共同的事业而努力奋斗。
        其次,要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方面,要积极选派优秀党外干部到基层任职或挂职锻炼,给他们压担子,使他们加深对社会实际的了解,增强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要组织党外干部到上级机关或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使他们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眼界,增强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对那些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党外干部,要及早进行多岗位交流,使他们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积累经验,尽快成长起来。
         三、全面发挥党外代表人士的带动作用
         积极推动党外代表人士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根本目的。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应是全面的、全方位的,最终是要推动他们在影响、带动其所联系的群体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是要明确全面发挥作用的标准。党外代表人士全面发挥作用的标准应包括政治表现、参政议政情况、工作业绩、社会影响等。要求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能够为人表率,较好地发挥领导、协调及带动作用,及时化解矛盾,在本组织、本群体中确保团结稳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参加统一战线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有参政议政的热情、能力和成果。
       二是要改进发挥作用的制度措施。要定期召开以政协、组织部、统战部等单位为主的联席会议,听取有关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情况的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对已做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党外代表人士实行跟踪考察,每年组织一次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提醒;要每年分界别分层次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要在党外代表人士档案中建立发挥作用情况登记表,对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实绩、社会影响、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作为评比表彰和安排使用的依据;要对作用发挥好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表彰奖励;对在社会上或在所代表的群体中造成不良影响,已不具备代表人士资格的,及时撤换淘汰,积极推动党外代表人士全面发挥作用,更好地带领群众紧密团结在共产党周围。
          四、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措施。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要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一是制度建设。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党外代表人士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各类激励机制,大胆使用干部,让党外代表人士充分发挥个人所长,促进个人发展,提升个人形象;要大力推动参政议政制度化,建立健全各类座谈会、征求意见会、情况通报会制度,推动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要进一步加强统战干部队伍建设,在编制、待遇等方面进一步改善,切实提高统战干部整体战斗能力。
         二是培养造就一批能与我们党团结合作,肝胆相照的党外代表人士,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的政治局面,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要积极探索把群众公认、组织肯定、学术造诣高、人格形象好、奉献精神强的优秀知识分子培养成党外代表人士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强化统战理论相关政策的学习培训,教育和帮助党外代表人士在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与我们党同心同德。定期开展学习培训。通过各种党外干部培训班,使党外代表人士系统学习党的统战理论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保证他们从根本上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敏锐性的鉴别力,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地与党保持一致,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计划、有目标的加大党外干部挂职锻炼。挂职的方法结合干部的工作性质可以多样化。让那些高层次的管理、专业型党外代表人士外出深造培养等。保证各方面代表性人物脱颖而出和不断发展。
         三是运用各类座谈会、通报会、谈心会,约谈等制度和形式,来保持与党外代表人物的联系沟通,创造提供一种平台和机会,让党外人士了解相关信息、方针政策,又能陈述看法和意见;建立统战部门对重点代表人物定期走访制度。
         四是树立良好形象。利用大众传播媒体大力宣传党外代表人士的事迹,扩大社会影响,树立良好的形象。一是宣传党的民主政治政策,二是强化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让他们不断进步和成长。特别是大力为非领导岗位上的党外代表人士作好宣传,让其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发挥他们的良好带动性。
         五是完善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培养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要科学确立选拔培养标准。党外代表人士选拔标准要进一步突出其社会影响力、较强的专业知识技能、良好的人格形象、较强的奉献精神、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要出台选拔培养措施。在各级党委制定的领导干部中长远培养选拔规划中,要明确统战部门对党外干部的提拔使用有着不可或缺的推荐权。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党外代表人士评价体系。评价体系要立足党的需要、社会需求、个人追求,全面反映各级领导和普通群众对被评议对象的评价;要有目标导向作用,利于引导、鼓励被评议对象向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发展。要为党外代表人士评价体系搭建适用的平台。要让评价体系在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和评先评优中发挥其指导、引导作用,体现其权威标准。
         参考文献:
    1.郑宪,王桂玲,孙瑞华;《中国参政党运行机制》[M];学苑出版社;2002年
    2.郑宪;《中国民主党派建设理论》[M];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年
    3.孙照红;民主党派的指导思想初探[J];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5年02期
    4.周珉;以增强素质和提高能力为核心 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03期
    5.杨京伟;注重选拔党外干部[J];协商论坛;2005年09期
    6.成晓萍,王威;党外干部安排再上新台阶[J];中国统一战线;2008年07期
    7.屈文燕;加强党外后备干部培养 做好党外干部选拔工作[J];重庆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5年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