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议案

关于加强二次供水水质管理的建议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18-09-06

城市二次供水是城市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次供水水质的好坏,事关城市市民的身体健康,事关韶城百姓的民生福祉,事关我市文明城市的创建。因此,加强我市市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预防生活饮用水污染,保证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显得尤为紧迫。

我市已于2013年9月3日颁布了《韶关市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韶府令第107号),从法律层面规范了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管理,明确了有关责任主体和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的职责,但该《规定》实施四年多来,效果不甚理想。据了解,韶关市区目前有在用的二次供水水池(箱)约3000座,只有20%约600座水池管理较规范,每年能得到1-2次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的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且建立了水池管理档案,另外的80%约2400座水池长期得不到清洗和消毒,二次供水水质无从保障,给市民的饮水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为此建议:

1.政府住建部门、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责任主体加强对《韶关市区二次供水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对不合格的进行曝光。

2.加大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意义的宣传力度,提高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对清洗消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变要我清洗消毒我要清洗消毒

3.探索解决清洗消毒、水样检测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建议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保洁费用和清洗消毒后的水样检测费用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

4.发挥市物业协会对物业公司窗口指导作用由市物业协会向辖区内的物业公司下发《关于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的通知》,要求二次供水设施产权单位或其委托的管理单位二次供水设施每年2次定期清洗消毒。

5.对长期拒不清洗消毒二次供水设施,造成二次供水水质污染的产权单位实行限制供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