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议案

加快特色小镇建设 助推韶关经济发展

来源:民建安徽省委网站发表日期:2017-10-23

  2015年7月,国家和省相继部署推动特色小镇建设各项工作,韶关要抢抓国家、省扶持特色小镇建设的政策东风,立足产业特色优势,依托文化底蕴,积极打造具有“宜人、宜商、宜居、宜游”魅力的特色小镇,助推我市经济发展。

  一、我市创建特色小镇的基础

  (一)自然生态环境优良

  韶关地理风貌独特,自然生态环境优良,物种资源极为丰富。作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韶关旅游资源的数量之多、品位之高、 景色之奇在广东首屈一指。  

  (二)历史文化内涵深厚

  韶关有侯安都、张九龄、余靖等历史杰出人物,唐宋诗人韩愈、苏东坡、杨万里等都曾留下歌颂韶关山水的名诗佳作。孙中山曾两度率国民革命军在韶誓师北伐。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曾在韶关留下足迹。毛泽东、朱德等革命家都在韶关战斗过。    

  (三)民族民俗资源丰富

  韶关是广东省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地区之一。乳源瑶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语言、婚姻、服饰、丧葬等方面形成了独特的风俗习惯。始兴是典型的客家地区,客家文化底蕴浓厚。

  (四)优质农产品品牌众多

  韶关现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2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300多个。

  (五)工业产业特色鲜明

  韶关凭借良好的交通区位和产业基础,逐步形成了铝箔、精细化工、有色金属、制笔、食品饮料等特色产业。

  二、加快我市特色小镇创建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特色小镇建设

   加强组织协调。成立我市特色小镇规划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并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发改、科技、财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经信、林业、商务、文化、旅游、金融、统计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建立工作落实推进机制,分解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按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特色小镇的产业类别,结合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协调和政策扶持,支持特色小镇加快发展。

  完善创建流程。各县(市、区)组织编制本地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方案和计划任务书,由市特色小镇规划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资料初审、实地考察、社会公示、发布公告等,再报省有关部门审定。对实现规划建设目标、达到特色小镇标准要求的,由省有关部门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予以认定。

  加强督导考核。以有效投资、营业收入、新增税收、市场主体数量、常住人口等为主要指标,对特色小镇建设实行年度专项考核。各县(市、区)要按季度报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进展和形象进度情况,市特色小镇规划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进行通报。

  (二)加强规划引领,准确定位特色小镇建设

  科学编制建设规划。突出规划的前瞻性和协调性,统筹考虑人口分布、生产力布局、国土空间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联动编制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三化驱动”,项目、资金、人才“三方落实”的建设规划。按照多规融合、产城融合的要求,融合产业、文化、旅游、生活等功能,打造“宜创、宜业、宜居、宜游”的新型发展空间。立足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等特色,加快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在差异定位和领域细分中构建小镇大产业,扩大就业,集聚人口,实现特色产业立镇、强镇、富镇。

  完善基础设施。通过财政投入、开展精准扶贫等方式,加强软硬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打造新型宜居空间。特别是要重视交通、能源、供排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信息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美化城镇形态留岭南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特色小镇建设,形态打造上要突出“精致”,展现“小而美”。即,“骨架小”,规划面积控制在3平方公里,建设面积控制在1平方公里。其次,“颜值高”,所有特色小镇要建成3A级景区,旅游产业特色小镇要按5A级景区标准建设。再次,“气质佳”,做好整体规划和形象设计,确定好小镇风格,展现出小镇的独特味道。如对乳源必背小镇中心街区建筑外立面进行统一改造,打造成一个具有浓郁民族色彩的瑶族风情旅游小镇。

  (三)立足资源优势,引导特色小镇建设

  分类创建培育。要从韶关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实际出发,支持各地依据自身资源优势,培育特色小镇。一是在一些民族特色、民俗风情、历史文化等保存较完好的小镇,建设成民族、民俗风情特色小镇。如乳源必背、游溪民族特色镇,始兴江口、隘子客家文化特色镇。二是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特色小镇。围绕当地文化旅游资源,培育发展旅游休闲和文化创意小镇。如,曲江小坑、枫湾等镇有着丰富的温泉资源,可规划成旅游休闲健康养生小镇。三是传统文化和红色旅游类特色小镇。如仁化董塘镇,不仅有云龙寺塔、澌溪山寺塔、云龙寺等始建于唐代的文物建筑,而且有月姐歌这门古老的文化艺术,可规划成传统文化旅游小镇。仁化城口镇和长江镇,是中央红军长征经过之地,留下了铜鼓岭、水东桥、五里山战壕等许多红色遗址,可规划成红色旅游特色小镇。四是农业特色小镇,依托本地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规划农业特色小镇建设,如乐昌九峰镇、北乡镇,翁源九仙镇、三华镇等。五是工业特色小镇。进一步细化各工业镇的发展定位,如乳源乳城镇围绕光伏发电、风电、小水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开发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节能环保产业等,培育发展绿能科技小镇;新丰回龙镇、马头镇围绕稀土高新材料等特色产业,打造智能制造小镇。六是互联网+小镇。围绕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等新业态,加快推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建设,把韶关打造成“华南数谷”,从而进一步培育发展“互联网+小镇”,如武江西联镇、始兴马市镇。

  创新运营方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上市公司和龙头企业,带动小镇产业链集聚延伸。创新融资方式,建立以民间资本为主,政府参与的特色小镇发展基金。发展基金以市场化机制引入带动各类基金、社会资本,实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建设模式上,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用于支持特色小镇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等。

  增强产业支撑。产业定位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资源、产业条件,做到“一镇一业”,突出“特而强”。“特”,是指每个特色小镇都要主攻最有基础、最有优势的特色产业,而不是“百镇一面”、同质竞争。即便是主攻同一产业,也要差异定位、细分领域、错位发展。 “强”,是指每个小镇都要紧扣产业升级趋势,发挥本地资源优势,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引进行业领军型团队、成长型企业,培育行业“单打冠军”,成为经济新增长点。

  (四)强化支撑保障,加快特色小镇建设

  加强政策扶持。整合优化政策资源,简化审批程序,加强沟通协调和具体服务,给予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如土地配置方面,实施“期权激励制”和“追惩制”,对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的特色小镇,按实际使用建设用地指标的50%给予配套奖励;但对3年内未达到规划目标任务的,加倍倒扣奖励指标。财政支持方面,各方面的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在符合投向的情况下,向特色小镇的产业发展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倾斜。招商引资方面,着力创新小镇商业、服务业、文化事业及符合小镇特色发展的其他产业的招商和运作机制。居民落户方面,开展采取宅基地置换和商品房运作方式,快速聚集人气。在税费征收方面,对于企业自行开发、临时改变用途、就地转换功能,用于电子商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服务业的,免征相应税费。

  搞好宣传推广。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加大对特色小镇建设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的浓厚氛围,调动市场主体和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树立典型、唱响品牌、提高知名度,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

  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在特色小镇的居住环境、人才政策等方面,充分体现服务型政府的作用,合理配备文教、医疗、体育、商业等基本服务功能与公共活动空间,围绕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安居乐业做好各项管理服务,不断完善公共服务水平。

  发挥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企业家创造力,鼓励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市民积极参与城镇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成为特色小镇建设的主力军。积极调动市民参与特色小镇建设热情,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逐步形成多方主体参与、良性互动的现代城镇治理模式。(2017年民建韶关市委员会集体提案、市政协重点督办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