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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韶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建议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19-01-10

肖华茂(民建韶关市委副主委,韶关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反映,众所周知,当今人才是第一竞争力。很多地方都在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的工作力度,韶关也不例外,韶关市2017年制定了《韶关市百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选拔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选拔出111名享受韶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才,按照公告上公示的待遇如下:(1)享受每人每年2万元市政府特殊津贴,年底一次性发放;(2)在同等条件下申报科研项目,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优先立项并优先安排科研经费;(3)定期组织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和考察。其中真正实施落实到位的就是每人每年2万元市政府特殊津贴以及每人每年1万元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和考察经费,且培养期共2年。总体来说,该《实施意见》对比之前我市在拔尖人才培养力度上有了很大的进步和突破。但是放眼很多地方,不管是经济发达的还是稍微落后的城市,有的地方采用“给房子”“给资金”配偶、子女安排和户籍制度等优惠条件,其效果就更为明显;据反映《韶关市百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才选拔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还存在以下两点局限:

1.培养期太短。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2年的培养期按人才培养的规律来说确实太短,对刚引进的人才可能才熟悉环境,研究才启动;对已经在职的人才来说也不能说是一个比较好的培养周期,因为有可能服务期一满,又会有一更好的条件可以跳槽。为此,可以参照之前的拔尖人才4年的培养期,增加培养周期,一方面有利于人才培养的连续性和成果产生的时间保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稳住人才,留住人才。

    2.经费支持吸引力不强。《实施意见》中对人才的津贴总共6万元,其中2万元是培训费,这对一个高层次人才来说,还是缺乏一定吸引力。但因韶关经济承受力的问题,要花太多的钱也存在现实困难。

综上,结合韶关的具体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1.要考虑给予高层人才精神奖励(政治荣誉)。针对不同的人才给予个性化的优惠政策,除物质奖励外给予一定的精神奖励。按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是不同的、分层次的,作为高层次人才,每个人的需求都可能不同,不能一股脑地把重点放在人才的物质条件保障上应考虑物质需求之外的其它精神方面的需求,比如:推荐参加重大政府活动、会议,提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给予政治上的晋升待遇,在精神上满足其对成就感和荣誉感的需求。在流程办理上设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通过优化政策,使引进高层次人才体会到家的感觉,找到自己的归属感。

2.系统考虑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的制定人力资本的动态性决定了人才政策的系统性。韶关市政府借鉴其他地方的人才政策时,必须在考虑韶关经济发展基础上,把人才资源开发当作一项系统的社会发展工程来对待。要在盘活现有人才资源,留住并有效地发挥好本土人才作用的同时,着眼于中长期规划,有计划地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3.培育引进人才要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相适应结构匹配论认为,经济的发展要求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相匹配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时,应当突出本地特色,结合当地发展实际需要。人才的结构和人才的开发必须符合韶关产业结构的需要,才能促进韶关区域经济的发展。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产业发展优势来引进人才,制定有别于其他地方、富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政策,把地方特色元素发挥好。比如韶关目前对现代农业和旅游方面的人才需求很迫切,需要花大力气引进和培养这方面的特色人才。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时,把优化各种资源配置和人才发展环境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的根本出发点,确立并逐步形成“环境、人才、平台、项目”四位一体的人才工作模式。

4.要创造优良的引才环境。现阶段的引才工作,创建优良的引才环境是关键。地方政府要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合适并有发展前景的工作,能够满足物质与精神双重需求的工作生活环境。要遵循人才发展趋势,给予人才最大限度的自由发挥,发掘其最大的潜力。政府不仅要营造具有创新、发展的人文环境,还要为高层次人才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政策、条件、资金上的全力支持与服务。

5.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发展与再教育的资金投入鼓励用人单位积极进行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训,并对高新技术、高端技能的紧缺人才引进、培养、发展实行政府资助政策。对于高新创新项目和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给予税收、信贷政策方面的优惠,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融资担保、跟进投资等服务。为领军人物和高端人才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进修,视其具体情况,给予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