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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建议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17-10-19

目前我市青少年犯罪的比率在逐年升高,以乳源为例,被公诉的青少年违法案件从2012年的8人到2015年的139人,增长了17倍。大多数青少年在校期间对法律知识知之甚少,一些学生处在违法的边缘,却无人提醒与告知,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导致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针对在校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在九年义务制阶段开设的课程里,只有数理化、语文、英语、地理、历史、生物等文化课程,没有开设专门的法制宣传辅导课,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没有系统地接触过法律知识。二是社会不良现象冲击着青少年的思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成年人唯利是图,置法律道德于不顾,在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下,不少青少年的思想也受到了冲击。

为加强对我市青少年法制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多方宣传配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青少年法制教育涉及到家庭、学校、社会等方方面面,需要全社会的关心支持。教育、司法、文化、宣传等职能部门要齐抓共管,成立青少年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建立日常联席会议制度。韶关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创新形式,学习《中国诗词大会》等节目的创意,大力办好法治宣传栏目。各中小学校每个学期要至少设立3-4节普法宣传课程,邀请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人员来校授课或组织学生去劳教所、监狱等接受教育。同时,各中小学校还要充分利用校园电台、广播站、校报、校刊等载体,运用影视、录像、幻灯、图片,编排校园系列短剧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倡导学生家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与学校的联系,以身作则做守法公民,通过家长的潜移默化,达到宣传教化的目的。

二、建立压力传导机制,保证责任落实到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压力传导机制,明确青少年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的职能及目标责任;要求教育局长与各中小学校校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中小学校校长与各班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各学校还要建立以政教处(教导处)为主体,班主任、政治教师和团队组织为骨干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在全校上下形成级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法制教育组织保障体系。 

三、建立科学考评办法,加强督导考核工作。要制订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管理办法,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考核。各学校要设立法制副校长,负责学校法制教育计划的制订和日常督导考核。学校要根据法制教育要求,设立青少年维权信箱,并指定专人定期开箱,及时掌握学生群体中的思想不稳定苗头,引导学生走出误区,避免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