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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18-05-10

                                               韶民建〔20185
 

 各基层组织:

今年3月7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参加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3月8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了部署。3月12日,市委办印发了《中共韶关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干部群众就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我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迅速把全市民建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广东代表团,发表重要讲话,这是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进程中一件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催人奋进,通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光辉,完全符合广东实际韶关实际,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各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我们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和根本政治要求,奋力开创韶关振兴发展新局面作出贡献。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首先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讲话中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充分肯定总体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着力深化改革开放“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重要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韶关一切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坚定信心、继续前进,加快推动韶关振兴发展。

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参政议政成果

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提出的几点要求,紧扣韶关工作实际,重点就如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改革体制机制、如何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如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如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如何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等方面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发挥民建自身特色优势,多进诤言、多谋良策、多出实招,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努力在新时代加快推动韶关振兴发展为广东走在全国前列贡献应有的力量。

四、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热潮

基层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支部会议传达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中共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力求领会更全面、把握更准确、贯彻更坚决。

基层组织要及时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情况报告民建市委机关。

附件: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

          

                                                           民建韶关市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