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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通知(韶民建〔2018〕2号)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18-02-05

各基层组织:

 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17年12月16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回顾过去5年来的工作,部署今后5年的任务。大会审议并批准了陈昌智同志代表第十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民建中央领导机构。各基层组织要认真学习传达领会民建十一大精神,切实抓紧抓好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坚定信念。

 一、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

 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大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作为全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郝明金当选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主席。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为本会今后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基本遵循。中共中央对大会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汪洋同志代表中共中央在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致大会的贺词,对民建5年来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对民建今后工作寄予殷切期望。各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民建十一大精神,深化政治交接,传承优良传统,继续砥砺奋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更好履行参政党职能,推动新时代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二、精心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各基层组织要认真组织好大会精神的学习和宣传,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要做好表率,带头学习,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广大会员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

(一)学习内容:要把学习贯彻民建十一大精神与中共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中共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学习领会中共中央致大会的贺词陈昌智代表民建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郝明金在民建十一大闭幕会上的讲话,以及深入学习修改后的民建章程。

(二)学习形式:要通过基层委员会委员会议、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全体会员会议等形式,广泛开展各类辅导讲座、座谈交流、户外实践学习活动,将民建十一大精神传达到每一位会员。适时召开新章程宣讲会,开展新章程学习,加强对新章程知识理解。要注重实效,找准学习与履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做到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入脑入心。

(三)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韶关民建会刊、网站、支部微信群等会内宣传阵地作用,借助公开媒体的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学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三、全面提高自身建设水平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

各基层组织和广大会员要围绕民建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谱写民建建功立业新篇章。

(一)要把学习贯彻民建十一大精神与加强民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五种能力”,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机关建设、队伍建设开展,不断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全面提高自身建设水平

(二)要把学习贯彻民建十一大精神与进一步提升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能力和水平结合起来。着力提高参政议政水平,充分发挥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引导广大会员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重点专题考察调研,充分发挥民建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为促进韶关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着力提高社会服务实效,探索新形势下民主党派社会服务工作新思路、新途径、新办法,创新服务会员企业模式,组织会员企业积极参加民建中央举办的中国风险投资论坛和中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论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地发挥会员企业家在创业创新、服务社会等方面的作用。

 各基层组织要及时总结和研究在学习贯彻民建十一大精神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并将学习情况报送民建市委机关。

 

 

                                                                           中国民主建国会韶关市委员会

                                                                                     2018年1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