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

民建韶关市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16-02-15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6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民建韶关市委员会。
   民建韶关市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各级党委、民建上级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定。
  2、指导会员对国家的重大方针和地方重大事务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向上级和有关方面反映。
  3、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党派职能作用。
  4、根据上级精神,发展成员、巩固组织,完成自身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5、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所在地区、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本职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6、了解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向上级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7、依据会章规定和上级指示,研究各项会务工作的开展。
  8、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有关会员的奖励、表扬和处分,会内干部的考察、任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民建韶关市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机关在职干部4人,退休干部3人,在职工勤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民建韶关市委员会2016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在中共韶关市委和民建广东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中共韶关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本会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开展课题调研,扎实推进社会服务和对外联络工作,完成民建韶关市第十二届委员会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中国民主建国会韶关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等。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11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4.20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 年支出预算11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14.2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91.14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9.8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0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3.06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0.19% ,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53.73%。其中:001项活动及调研项目经费15万元(主要用于课题调研和会员各类学习活动支出,与上年预算持平)。002项换届会议经费8.06万元(为新增项目,主要用于2016年市委会换届会议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拨款2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