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

2017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来源:本网发表日期:2018-03-28

2017年度民建韶关市委员会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部门基本支出表

五、部门项目支出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2017 年预算组成单位共1个,为民建韶关市委员会。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各级党委、民建上级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定。

2、指导会员对国家的重大方针和地方重大事务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进行讨论和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向上级和有关方面反映。

3、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党派职能作用。

4、根据上级精神,发展成员、巩固组织,完成自身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工作。

5、调动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所在地区、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本职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6、了解会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向上级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及其所联系群众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7、依据会章规定和上级指示,研究各项会务工作的开展。

8、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有关会员的奖励、表扬和处分,会内干部的考察、任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民建韶关市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机关在职干部5人,退休干部3人,在职工勤人员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民建韶关市委员会201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在中共韶关市委和民建广东省委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韶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本会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开展课题调研,扎实推进社会服务和对外联络等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29.41万元,比上年增15.21万元,增幅14%,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人均增加0.5万元,新增公务交通补贴及住房维修与物业管理补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9.41万元,其他收入(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29.41万元,比上年增15.21万元,增幅14%,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人均增加0.5万元,新增公务交通补贴及住房维修与物业管理补贴。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支出129.41 万元,其他收入拨款(财政专户拨款、基金预算拨款等)安排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一)基本支出预算109.41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84.55%,比上年增18.27万元,增幅20%,原因是办公经费人均增加0.5万元,新增公务交通补贴及住房维修与物业管理补贴。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9.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14万元。

    (二)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5.45%,与上年预算相比,比上年减3.06万元减少13.27%,原因是今年减少一个项目。其中:001项目20万元(主要用于课题调研和会员各类学习活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万元,34%,原因是根据今年市委会议,同意给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各增加5万元项目经费,更好开展各类活动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08万元,比上年增2.51万元,增幅13%,原因是根据年初有关预算方案,办公经费人均增加0.5万元。其中办公8.04万元、印刷费1.8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1.6万元、会议费1.75万元、福利费2.08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05万元、电费0.3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费用4.3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说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为3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1万元,增50%,原因是新增公务接待费1万元,以前年度没有设置公务接待费科目,不利于正常的公务接待支出,为便于公务接待的正常运行,按实际需要新增该科目。按具体项目分,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1万元,增50%,原因是新增公务接待费1万元,以前年度没有设置公务接待费科目,不利于正常的公务接待支出,为便于公务接待的正常运行,按实际需要新增该科目。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7本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9万元,与上年数相比增1.65万元,增132%,其中:货物类采购2.9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固定资产情况)。截止到2016年12月止固定资产总额31.24万元其中包括一般公务用车21.54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7万元,比上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购入空调及台式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有:预计完成2-3个课题调研任务,完成其他提案议案、反映社情民意统战信息建议信息50篇以上。组织基层组织开展多次学习,调研及社会服务等活动,履行好参政党的基本职能项目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依法合规并安全高效得做好支出工作,力争100%达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民建韶关市委员会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十、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涵盖部门各项收支,实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3.机关运行费:即部门(单位)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市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